一项正当的决定应该尽可能关照案件的诸多角度,虽然如此,亦仅应考虑,就法的整体脉络而言重要的论据,法释义学应决定:在何等体系框架内可纳入何等观点。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基础。本土创造要求从我国实际出发,构建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
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四)理论逻辑——法治相对于人治具有诸多优越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关系,事关党政关系、政治与法治关系、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创性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必须坚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出发,抓紧落实有关改革举措。尤其在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更要加强基层探索。
我国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决策和廉政风险,因此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自我革命,依法对权力严加制约和监督。要将公平正义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本文无意讨论新制度理论关于制度逻辑概念的种种观点,只是想借用制度逻辑这个学术名词,借鉴制度逻辑理论研究的有关成果,围绕本文主题展开讨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习近平法治思想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长期实践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凝结着党和人民的智慧,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制度逻辑、实践逻辑。五要加强法治系统工程建设。
现代国家制度体系有一些共同特征。从法学角度看,制度是一整套表现为国家意志的具有拘束力、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主要是在宪法、法律、法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之本、政党之基、社会之规、治理之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的斗争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从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我们党就进行了制定和实施人民宪法的探索和实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领域的主体性制度。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权,依法治权必须依法治官,从法律和制度的根本上解决权力腐败、权力失控和权力滥用问题。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我们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永葆党和国家生机活力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为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建立了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政治文明、制度文明、法治文明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逻辑中具有本源性、根本性和引领性的基本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法律制度、法治体系、制度之治、法律之治、规则之治、良法善治等制度和治理要素,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制度内涵。坚持制度自信,必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从制度的存在形态看,可以分为制度的内部逻辑和制度的外部逻辑。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四要坚持科学民主实践的评价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制度逻辑和实践逻辑,形成了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的四条逻辑主线,是坚定四个自信在法治领域的逻辑展开。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逻辑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充分昭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的实践追求、实践力量和实践成果。制度是社会关系的纽带、社会行为的规矩,有人类社会的地方就有制度(规则),有制度文明的地方就有制度运行和制度发展的内在逻辑。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多角度、多方面深刻论述了国家制度、宪法制度、法律制度、国家治理体系、法治体系等重大制度问题。根据《立法法》确立的我国法律体系效力等级和位阶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律制度、基本法律制度、法律制度、行政法规制度、地方性法规制度、行政规章制度,等等。
三者既有所区别、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彼此融贯,是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逻辑的法理基础,也是深入研究国家治理制度逻辑问题的重要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政治学角度看,制度是主权国家得以持续存在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把领土、主权、人民等国家要素凝聚起来的黏合剂,是国家合法有序发展延续的基本依据,也是政党、政府、武装力量、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主体合法化有序化活动的根本遵循。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只要权力不受制约监督,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四)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逻辑的三个文明概念 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和法治文明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分重要的法理概念,是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逻辑的基础性范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不好、优越不优越,中国人民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必须牢固树立起来,不得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只不过,国家治理体系更加突显治理的行动功能,强调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以及全球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和现代化。
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例如,Thornton和Ocasio(2008)将制度逻辑定义为一种由社会建构的、关于文化象征与物质实践(包括假设、价值观和信念)的历史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国两制是中国的一个伟大创举。
各种具体制度存在于整个规范体系之中,各类规范(规则)构成制度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具体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
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
所谓重要制度,是指那些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派生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的主体性制度。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由电掣星驰网湖北西部秭归盆地首现侏罗纪中期恐龙足迹化石电掣星驰网的认可,以及对我们原创作品以及文章的青睐,非常欢迎各位朋友分享到个人站长或者朋友圈,但转载请说明文章出处“tb品牌衣服推荐,tb品牌衣服推荐知乎”